臺北市政府教育局新聞稿 請轉交文教記者
業務聯絡:臺北市政府教育局學務校安室 黃國忠主任 0905-633-716
羅國良教官 0900-103-204
新聞聯絡:臺北市政府教育局綜合企劃科 卓育欣督學 0930-936-532
【發稿日期:113年1月10日】
【主題:北市教育局提醒學生寒假期間預防詐騙、參與活動注意安全】
【臺北報導】寒假期間學生在外活動頻率提高,臺北市政府教育局為保護學生從事正當休閒活動,預防涉足不良場所,發生暴力、藥物濫用、危險駕駛等偏差行為或成為犯罪被害人,請學校及家長共同提醒,以確保學生從事各項活動的安全,減少各種犯罪或被害。
北市教育局特別提醒學生們,寒假打工要提高警覺、使用網路要自律、休閒活動及出遊要注意安全。
一、寒假打工防詐騙:學生在寒假打工時應特別注意有標榜「領越多賺越多」、「高報酬、風險低」、「輕鬆、簡單、快速賺錢」的工作,這是詐騙集團吸引青少年加入集團成為車手或轉賣帳戶來獲利的詐騙話術,提醒家長告誡孩子不可將銀行帳戶或手機門號交給他人使用,也不要隨意替他人提領金錢,以避免淪為詐騙集團的推手。
二、 使用網路要自律:家長應持續協助孩子規劃豐富的學習及自律生活習慣,並與孩子共同討論制訂上網公約,培養孩子正確的網路使用態度與習慣。針對寒假期間網路使用,家長應提醒孩子「三不一要原則」,包含「不要隨意在網路上提供個資及照片(含影片)」、「不要輕易點選下載來源不明的網路連結或App」及「不要在網路上進行言語霸凌或性騷行為」,若遇有任何可能違法或不舒服情形,「要即時向家長或學校輔導室尋求協助」。
三、 休閒活動確保安全:
(一)室內活動:
室內活動包含圖書館、電影院、百貨公司賣場、室內演唱會、室內團體活動等,首先應選擇安全無疑慮之場所並熟悉逃生路線及逃生設備,並以保護自身安全為原則,方能確保室內活動時之安全,切勿涉足不正當場所,以免產生人身安全問題。
(二)戶外活動:
寒假期間從事登山或山野教育活動,需有專業人力能因應緊急事故的風險評估與危機處置,熟悉急救與相關醫護藥品等處置方式,擬定詳實的登山計畫書,選擇合適的山域,投保相關保險、查詢天氣、地形、路線路況、鄰近救援與醫護資訊,並請攜帶適合的登山衣著、糧食、飲水、背包、鞋子、手杖及通訊設備等相關裝備,完成相關申請手續並隨時注意警告及標示,完善風險評估與安全管理,有充分準備再出發。
四、 遵守交通安全:
騎乘自行車、機車與微型電動二輪車時,應依規定配戴合格之安全帽,於行進間勿以手持方式使用行動電話,保持車輛安全設備良好與完整,不可附載坐人,遵守行車秩序規範;行人穿越道路時請遵守交通號誌指示或警察之指揮,不任意穿越車道、不滑手機過馬路、闖紅燈,不任意跨越護欄及安全島,以維護生命安全;提醒學生切勿無照駕駛,在未合法考取駕照前應勿以身試法,鋌而走險,無照駕駛不僅違規觸法,更甚者可能傷及他人與自己身體或生命。
北市教育局建議家長除鼓勵孩子參加各式多元活動,以善用時間充實身心成長,亦可陪伴孩子多利用寒假期間從事安全的戶外活動,增進親子情感互動,創造對身心有益、輕鬆自在的寒假時光。
source https://www.gov.taipei/News_Content.aspx?n=F0DDAF49B89E9413&s=F6CED56FA7FAD45D
歡迎蒞臨:ofa588
娛樂推薦:ofa86
沒有留言:
張貼留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