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北市政府警察局南港分局日前接獲一名婦人報案其遭假檢警詐騙,共損失新臺幣120萬元,因詐騙集團持續向被害人催要尾款,警方遂與被害人配合實施誘捕偵查。
該婦人於本(8)月上旬向警方求助,稱日前接獲假冒金管會人員來電,謊稱其證件遭冒用辦理某銀行數位帳戶並涉刑事案件,須轉介警察單位報案,否則將連帶警示其名下其他帳戶,該婦人一時慌張信以為真,加入詐騙集團提供之LINE帳號,該假冒之檢察官佯稱因其涉刑事案件須代保管財產,該婦人遂聽從指示與對方面交三次共新臺幣120萬元,直至婦人某日收到手機反詐騙簡訊,撥打電話向金管會求證,始驚覺遭詐騙憤而報警,警方獲報後積極指導其配合詐欺集團指示假意面交尾款新台幣50萬元,後續雙方相約於12日下午13時許於玉成街一帶交付,由玉成所所長蔡佾錩率警員黃啟安等4名及實習生黃雪桐著便服於周遭埋伏,見被害人交付款項後,旋即上前表明身分予以攔查,成功逮捕詐欺車手現行犯並起獲作案用行動電話4支、假收據與贓款新台幣50萬元,同時於路旁車上逮捕另一名監控手,一併查獲毒品愷他命1罐(毛重11.32克)、咖啡包5包(呈卡西酮反應)與吸食工具等證物,全案依詐欺、洗錢防制法及毒品危害防制條例移送臺灣士林地方檢察署偵辦。
南港分局呼籲,公務機關絕不會以私人電話,或通訊軟體與民眾聯繫,不會要求提供個人身分資料或金融資訊,更不會要求匯款、代保管財物等,請勿輕信陌生來電或軟體訊息,如果發現可疑,請撥打165反詐騙專線或110向警方尋求協助,另警方將持續打擊不法,維護社會治安。
source https://www.gov.taipei/News_Content.aspx?n=F0DDAF49B89E9413&s=A89D0A8384F1F1E1


沒有留言:
張貼留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