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關社群媒體刊載內容,經院方法務部門認定議員索資違法,拒絕提供資料之說,恐屬誤解,該院特予澄清。
對於議會(員)索資,市府訂有「臺北市政府各機關提供臺北市議會及議員資料處理原則」供各機關遵循辦理。
對於議員索資,院方依此注意事項及個資法等相關規範,研擬回復內容,呈所屬上級機關核定中。
院方秉持對於關係公務且得公開之資料依規定提供,對於與公務無關之個人資料概不提供。
院方表示,無權責認定議員索資違法,亦無拒絕提供資料立場,對於同仁權益必依法給予保障。
source https://www.gov.taipei/News_Content.aspx?n=F0DDAF49B89E9413&s=4693F75648514A1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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