推廣台中市多元公共藝術寶庫代儲台中市政府文化局從去年開始

受理公共藝術補助申請鼓勵團體、法人大俠客代儲或藝術家個人辦理公共藝術教育推廣活動及計畫型

組團隊結合表演藝術及社區參與獲得補助傳說對決代儲以藝術跨域行動多元跨界

積極推展公共藝術打造美學城市傳說對決桐人皮膚音效間題作品更涵蓋雕塑壁畫陶板馬賽克街道

2023年4月11日 星期二

教育局回應新聞稿1120411-敦化國小合唱團受邀錄製MV屬學生交流活動

臺北市政府教育局回應新聞稿    請轉交文教記者

地址:11008臺北市信義區市府路1號8樓

業務聯絡:臺北市政府教育局國小教育科   林侑融科長 0963-167111
                   陳妍妤股長 0935-555764    

新聞聯絡:臺北市政府教育局綜合企劃科   卓育欣督學 0930-936532

【發稿日期:112年4月11日】

【主題:敦化國小合唱團受邀錄製MV屬學生交流活動】

【臺北報導】敦化國小合唱團於本(112)年初受福建電視臺邀請錄製歌曲MV,性質係為學生交流活動,提供學生多元展現舞台,與政治活動無涉,且參與錄製有和家長溝通,為免學生單純的交流活動被曲解,學校並於錄製前與電視臺溝通,分配歌詞唱段,選擇適合演唱的歌詞後方才接受邀請,另因受疫情因素影響,學生並未實際至福建錄製節目,剪輯後影片若造成誤解,亦非學校本意。


    教育局訂有「臺北市高級中等以下學校受邀進行表演活動作業原則」,學校受非政府機關邀請進行校外表演活動,須召開會議審查是否符合教育目的且未違背相關法令,並徵詢家長獲同意或部分同意,方可進行表演活動,本次敦化國小合唱團錄製MV屬學生交流,惟仍須留意歌曲是否具教育目的,本局亦重申作業原則,以利本市學校遵循。


     有關敦化國小填報「本市公立各級學校110年1月1日至1112年2月1日與其他國家、中國大陸合作交流情形彙整表」,經了解係學校誤解調查內容為與學校交流,學校評估本案是由電視臺錄製非與學校合作,故當時填報無。



source https://www.gov.taipei/News_Content.aspx?n=F0DDAF49B89E9413&s=FDA537FE9356F9F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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