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北市政府工務局公園路燈工程管理處新聞稿
發稿日期:112年6月8日
發稿時間:7:10
新聞聯絡人:劉玉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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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園處加班均依規定辦理 將持續落實內部控管
有關臺北市政府工務局公園處駐警隊幹部疑似浮報加班費,經內部初步瞭解,目前駐警隊幹部加班均依「臺北市政府及所屬各機關人員加班費支給要點」規定辦理,但為釐清浮報疑慮,已責成政風室加強稽查,如經查明屬實有浮報情事,將依要點中第八點規定,對當事人及單位主管予以嚴懲。
公園處說明,駐警隊加班分為一般加班及專案加班,一般加班係指督勤、夜間或假日加強勤務及處理行政業務等,專案加班則指配合管理單位辦理花季花展安全勤務及議會留守等,皆有經過單位主管審核後同意。由於駐警負責公園巡邏及執行園區內違反「臺北市公園管理自治條例」案件取締、勸導勤務,隊員採分組輪班制,幹部經常代理休假隊員之勤務,遇假日有專案勤務時均由小隊長們負責出勤支援,產生加班費用,經查107年迄今並未發現請領加班費有異常情形。
對於員(職)工申報加班問題,公園處至為重視,並一再宣導依法申報加班,未來將持續落實內部控管,以避免發生浮報情事。
source https://www.gov.taipei/News_Content.aspx?n=F0DDAF49B89E9413&s=0CA39D157AEBE46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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