經查林男於警方到場時,不願回應警方詢問,亦不願就醫,經員警細心探詢及查證,遂發現林民涉及酒駕,即實施酒精濃度檢測,林男酒精濃度嚴重超標,已達公共危險程度,遂將其上銬逮捕,全案於詢後,依涉嫌違反刑法公共危險罪,將林男移送臺北地檢署偵辦。
中正第二分局呼籲,喝酒開車上路最不該,酒後無論是開車、騎車,甚或騎乘電動慢車、腳踏車都有相對應的罰則,請民眾切勿以身試法,以確保自身及其他用路人的安全。
source https://www.gov.taipei/News_Content.aspx?n=F0DDAF49B89E9413&s=892AEE4226CBB79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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