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案經警方沿線調閱監視器畫面,懷疑可能是慣竊所為,為補強證據,故再前往嫌疑人住居所附近調閱監視器,徐嫌返家見警竟裝作沒事與警方攀談,事後自知事跡敗露,竟異想天開將竊取來的手機當作拾得物送至其他派出所。就在竊嫌慶幸想偽裝成遺失物拾得人的身分洗白時,殊不知警方早已透過警政拾得物系統將該手機登記為贓物,徐嫌見事跡敗露,神情慌張,未交代手機來源即匆匆離去。因徐嫌自動將贓物送上門來,警方再次比對犯嫌臉部特徵、穿著影像,除戳破「拾得人」的謊言,並確認徐姓犯嫌身分,予以逮捕歸案。
中正第一分局呼籲,民眾經營商店,除職員(工)管理外,於商店內應加強防盜措施及裝設監視器,以防制是類竊案發生,保護財產安全;該分局對於任何影響民眾生命、身體、財產安全犯罪行為,絕對嚴正執法查緝到案,全力守護轄區民眾生命財產安全。
source https://www.gov.taipei/News_Content.aspx?n=F0DDAF49B89E9413&s=4470DA200A29FA4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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